2006年6月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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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责任感的生动体现
劳剑

  《人民日报》原总编辑范敬宜先生非常强调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,认为,记者编辑必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。我体会这种社会责任感,就是致力于推动国家的发展进步、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群众的安康,既要关心国是,又要关心民瘼。
  为什么突然想到这个话题?是缘于最近连续读到《浙江法制报》所报道的他们的领导和员工关心、帮助山区贫困学生的事迹。
  我觉得,这就是他们在努力地担负起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。
  有些人认为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,就是尽力做到服务于经济、社会的发展,把这种社会责任感融化到自己的采编工作之中。这当然是完全正确的,也是必须的。
  然而,是不是仅止于此呢?
  我们从浙江法制报社领导和员工的行动中,看到了还有更直接地“切入”社会、“走进”社群的自觉担当。
  报道说,该报领导和员工自发与磐安县玉峰小学的贫困学生结对,就是“要助山里娃们放飞理想”。事实上,帮助山里娃放飞理想,就是他们作为新闻工作者的理想。
  正是因为内心深处涌动着这样一种崇高情怀,报社的领导和员工,专门赶到大山深处,济困助学:“浙江法制报社向磐安县玉峰小学捐献了2万元现金和2台笔记本电脑;除结对的助学费用外,本报员工共捐助现金2350元和各类学习用品、体育用品、书籍、玩具,30名贫困学生的首笔结对款10500元已全部到账。”“短短一个上午,玉峰小学30名贫困学生已全部和报社领导、员工结对,今后每个学期300元的书杂费全都有了着落。”特别是,董蓓记者已连续三年默默地支助着贫困的学生。
  这,就是社会责任感的生动体现。
  有人一定会说,这不就是献爱心嘛。是的,这是献爱心。但是,它又不止于仅仅就是献爱心。
  从个人来说,这是基于崇高情怀的奉献爱心;从新闻工作者来说,这种身体力行地关注民生、关爱贫困群体的行为,体现的是一种深切的社会责任感;而从媒体说,则又在舆论的层面,让我们在感受爱心的同时,深入地思考一些更重要的问题——比如,面对学生的贫困,政府和社会应承担的责任。这一点,我们从那一组连续报道中,是很可以看出其良苦用心的。一方面,是通过宣传自己的身体力行,以弘扬崇高的情怀,另一方面,就是通过报道贫困学生的生存窘境,以唤起政府和社会更多的关注。报道中有一句话说,“按照《义务教育法》的规定,这些孩子一个都不会少”,是的,他们也知道,即使自己报社的领导和员工全部都结对帮困扶贫了,但就整个困难群体来说,也终究是有限的,而他们所着眼的恰恰是所有的贫困学生“一个都不能少”,所以说,这体现了他们更深层的思考:呼唤政府的责任和全社会的努力。
  这,就是新闻工作者社会责任感的又一种生动体现。